山东,男子与未婚妻去做婚检,医生含蓄地告知男子,女子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于结婚。此后,男子发现女子患有严重脏病,且难以治愈,同时女子上半年跟前夫离婚的原因竟然是多次出轨他人。男子提出退婚,并要求女子返还68000元彩礼和5000元医疗费,女子只同意退还少部分彩礼,可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 信源:潇湘晨报8月20日报道 咱们来说个真事。有个叫阿强的汉子,三十七岁了,一直想找个知心人,安安稳稳成个家过日子。 后来经人介绍,他认识了阿花。阿花也是单身,离过一次婚。两人见了几次面,互相都觉得挺合眼缘,就谈起了朋友。 处了一段时间,感情越来越好,都觉得对方挺靠谱,就商量着先把婚事定下来。 去年九月两家热热闹闹地办了订婚宴。阿强心里头高兴,按着老规矩,把六万六千块钱的彩礼,亲手交到了阿花手上。 另外还包了个两千块的红包,算是给阿花的“倒酒钱”。订了婚,两人感情更好了,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就打算挑个好日子去民政局领证。 领证之前,两人想着稳妥点,就一块儿去医院做了个婚前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了,阿强身体倍儿棒,啥毛病没有。 可轮到说阿花的检查结果时,医生却把阿强单独叫到一边,话说得有点含糊,意思是阿花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太适合马上结婚,让他再好好想想。 阿强一听这话,心里头咯噔一下,像被泼了盆冷水,整个人都懵了,不明白医生为啥这么说。 他心事重重地回了家,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就开始暗暗留意阿花。 这一留意不要紧,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让他又惊又怕的事:阿花竟然得了一种很严重的、不太好治的“那种病”。 知道真相后,阿强吓得够呛,生怕自己也被传染上,赶紧跑去医院做检查、打针吃药,前前后后花了五千多块钱。 更让他火冒三丈的是,他后来还打听到,阿花为啥上半年跟她前夫离的婚?根本不是啥性格不合,而是因为阿花在婚姻里头不老实,在外面乱来,她前夫实在受不了才离的! 阿强这下心都凉透了。他觉得阿花太不地道了,这么严重的病瞒得死死的,离婚的真实原因也藏着掖着。 这婚还怎么结?他找到阿花,说这婚约必须解除,当初给的六万六彩礼和两千块倒酒钱,阿花得一分不少地还回来,大家好聚好散。 可阿花那边呢,只同意退一小部分钱。两人谈来谈去,怎么也谈不拢。阿强实在没办法,一咬牙,就把阿花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阿花把彩礼钱全退回来。 那法院最后是怎么判的呢?这里头有几个关键的道理。 头一条,阿花得的这个病,可不是小毛病,它又严重又难治,还会传染。国家有法律规定,像这种病,在结婚登记前,必须老老实实告诉对方。 医生检查出来,也会建议先别急着结婚。咱们的《民法典》也写得明明白白:要是结婚前一方得了重大疾病,故意瞒着不说,另一方发现了,是可以去法院要求撤销婚姻的。 阿花故意瞒着阿强,这就是她的不对。就算他俩当时真领了证,阿强事后知道了,照样可以去法院把婚离了。 第二条,阿强和阿花虽然订了婚,热热闹闹办了酒席,但最关键的一步,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他俩还没办呢!彩礼钱这东西,在法律上有个说法,叫“附条件的赠与”。 啥意思呢?简单说,就是男方给女方这笔钱,是冲着结婚这个目标去的。 要是最后婚没结成,比如像这样没领证,或者领了证但根本没在一起过日子,又或者因为这彩礼钱让男方家里日子都过不下去了,那男方就有权要求女方把钱退回来。 最高法院出过解释,说得更清楚:只要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退彩礼,法院就该支持。 阿强给阿花那六万六和两千块,目的就是为了和阿花结婚。现在婚没结成,而且是因为阿花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和离婚的真实原因(多次出轨)造成的。 阿花这种做法,既不诚实,也违背了大家公认的道德准则(公序良俗),直接导致婚约没法继续,婚也结不成了。 所以阿强要求阿花把彩礼钱全退回来,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阿花只想退一点,这道理说不通。 法院审这种彩礼纠纷,会考虑很多方面。比如两人谈了多久恋爱?彩礼总共给了多少?订婚后有没有一起生活?当地的风俗习惯是啥样?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在这件事里,谁的责任更大? 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把事情都弄清楚了。考虑到阿花之前已经还了阿强七千块钱,最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阿花再还给阿强四万两千七百块钱。 这件事儿啊,给大伙儿提了个醒。结婚是人生大事,两口子过日子,诚实守信是根本。 像身体健康情况、过去的重大经历这些可能影响婚姻稳定的大事,在决定结婚前,最好还是坦诚地告诉对方。 这既是对另一半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法律保护的是诚实的人,也维护着咱们社会的基本道德。 不管是男是女,在找对象成家的时候,都得守住做人的底线,珍惜缘分。千万别因为自己一时糊涂或者自私,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山东,男子与未婚妻去做婚检,医生含蓄地告知男子,女子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于结婚。此
史面的楚歌
2025-08-22 07: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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