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女子意外得知丈夫出轨一年轻女子,还与对方生了个女儿后,气得向公安机关控诉丈夫重婚罪,可警方却不认为是犯罪。无奈之下,女子拿着丈夫女儿的出生证明,上面有丈夫的签字,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判丈夫的重婚罪,可法院也不认为是犯罪。 据南方都市报8月13日报道,孔女士和丈夫唐某已经相伴了17年,二人最初也是十分恩爱,但近几年二人的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有时候唐某都不回家住,经常在外面好多天。 孔女士也怀疑过唐某外面有人了,但苦于没有证据,也不好直接翻脸。然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孔女士趁着唐某去洗漱,偷偷翻看了他的手机,结果还真被她发现了唐某出轨的证据。 情人杨某比唐某年龄小了很多,二人在一起已经很长时间了,而且二人还有一个女儿,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一栏,是唐某签的字。 不仅如此,唐某和杨某平时都是以老公、老婆称呼对方,感情极为亲密。 孔女士拿到证据后,便去质问唐某。唐某见东窗事发,也不打算藏着掖着了,承认了在外面有女人和女儿一事,而且也主动提出要离婚。 孔女士认为自己与唐某的感情已经淡了,所以离婚没有问题,但她过不去心里那道坎,认为自己在婚内守身如玉,可唐某却在外拈花惹草,这对自己不公平。 因此,孔女士想要报复唐某,于是拿着证据去派出所报了警。但警方调查后认为,此案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孔女士走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自诉。 孔女士不想这么轻易放弃,她整理下证据后,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要求判决唐某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也就是说,重婚罪的处罚对象可以是两个人,即唐某和杨某。 不过处罚杨某必须有证据证明杨某在与唐某一起生活时,就已经知道唐某有老婆,如果唐某一直称自己单身,杨某也不知情,则不能按照犯罪处理。 那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孔女士认为,唐某与杨某平时都是互称老公、老婆,这说明唐某已经与杨某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所以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但是我国承认的婚姻关系,必须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为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合法夫妻关系。 因此,唐某与杨某平时互相称呼老公、老婆,并不代表二人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其次,事实婚姻关系在现阶段来说,不仅需要一个长期共同生活的条件,还需要让这种关系被亲朋好友或左邻右里所认知。 也就是说,唐某与杨某的不正当关系已经被他们公开了,除了孔女士外,其他人都知道了唐某与杨某的关系,且有了孩子。 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认定唐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综上,一审法院认为唐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故判决驳回了孔女士的诉请。 孔女士不服,又提起了上诉。在二审中,孔女士强调了唐某私生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这份证据。 孔女士认为,唐某既然在医院公开以父亲的名义给其私生女办理出生证明,就说明唐某已经公然对外宣称与杨某是夫妻关系,这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二审法院调查发现,唐某虽然承认在女儿的出生证明的签字是其本人所签,但其并不承认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是偶尔去杨某那里看望下女儿。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唐某与杨某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孔女士的诉请,维持了一审判决。 对此,有网友称:“都生了孩子了也不算重婚?这是哪门子法律?” 还有网友表示:“这个问题简单,孔女士去唐某与杨某的居住地,开个录像去询问下周边邻居,如果邻居们说看着他们像夫妻的,就可以认定重婚了。” 对此本案,您有什么不同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关注@法律公开课从社会实例中学习法律知识。
海南,女子意外得知丈夫出轨一年轻女子,还与对方生了个女儿后,气得向公安机关控诉丈
雷雷说趣
2025-08-14 18: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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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泓霖
这也不算重婚?什么法
用户17xxx39 回复 08-14 23:34
换个说法,女方去给其他人生孩子,你觉得男方告女方重婚罪,你看法院同不同意。别认为这玩意靠谱,除非双方居住一起那种,才有可能判,正常你情我愿,不可能有罪
情歌王子
这已经是事实重婚了!应该判男的净身出户,还要赔偿精神费用。
用户11xxx10 回复 08-15 01:05
那你老婆生了别人的孩子,该判什么罪
吴茗
有一天继承财产的时候,貌似不妨碍这个私生子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