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男子刚装修完房屋出了远门,邻居高兴坏了,未经男子同意,邻居利用特殊手段开锁,擅自将自家杂物放置男子家中,占用时间长达3年,男子开门一刹那,被眼前场景惊呆了,要求邻居赔偿3万元,沟通无果后,男子将邻居告至法院,历经二审,判决结果太解气! 事情的主人公谢某,早在2019年便合法取得了一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他并未实际入住,房子也就此闲置下来。谁也没有想到,这一闲置,竟让心怀不轨之人钻了空子。 2021年,家住谢某对门的戚某偶然间发现,谢某的房屋常年大门紧闭,不见有人出入。在利益的驱使下,戚某的贪念悄然滋生,他擅自撬开房门,堂而皇之地将自家物品搬进了谢某的房子,心安理得地占用了起来,这一占,就是整整3年。 时间来到2024年5月,谢某因生活规划的变动,决定委托中介将闲置的房屋对外出租。 当中介满心欢喜地前往房屋查看时,眼前的景象却让人大跌眼镜:屋内堆满了戚某的私人物品,原本崭新的房屋被折腾得一片狼藉,吊顶破损、窗户损坏,简直惨不忍睹。 谢某得知这一情况后,怒不可遏,他第一时间找到戚某,要求对方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并承担修缮房屋的费用。然而,戚某却耍起了无赖,对谢某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无奈之下,谢某只能选择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在派出所里,面对民警的询问,戚某终于承认了自己擅自占用他人房屋的违法行为。 在民警的调解下,戚某极不情愿地写下了保证书,承诺会在2024年5月底前腾空房屋,并将损坏的部位修缮如初。可谁能想到,戚某根本毫无诚信可言,直到2024年底,他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依然霸占着房屋,还对谢某的催促嗤之以鼻。 谢某彻底绝望了,他深知,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通过法律途径。 于是,在2025年2月,谢某毅然将戚某诉至法院,要求戚某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维修费用等,共计3万元。 在法庭上,戚某为了逃避责任,竟狡辩称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避免谢某的房屋遭受损失才代为管理,属于无因管理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法律是公正且严谨的,不会被这种毫无根据的狡辩所左右。 法院经过深入细致的审理查明,戚某擅自占有使用他人房屋的行为,不仅事实清楚,证据更是确凿无疑。他不仅长期非法占用房屋,还对房屋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而且,戚某在派出所写下的保证书,白纸黑字,具有法律效力,他却公然违背承诺,毫无诚信可言。至于戚某所谓的“无因管理”辩解,由于他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不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法院自然不会予以采信。 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决:戚某需向谢某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以及维修费用,共计3万元。 戚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 无论是谁,只要胆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因一时的贪念而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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