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与前男友处了7年分手后,前男友说急用向她借车,女子没犹豫直接把40

小峰聊社会 2025-08-10 22:39:44

河南郑州,女子与前男友处了7年分手后,前男友说急用向她借车,女子没犹豫直接把40多万的奔驰车交给他,可好多天车不还、电话打不通,女子急了,通过定位在一车库发现她的车,那人说车是10万抵押的!女子很疑惑,车主不在现场,怎么抵押给你的?那人说:那男的说与车主是夫妻,拿着委托书,钱都打在车主账号了!女子崩溃!这事她一无所知,根本没收到一分钱!

据大参考8月9日消息,王女士和相恋7年多的男友路先生,在去年8月分了手。虽说分了,但两人电话、微信联系不断,仍有往来。

6月26号,路先生突然找王女士借车,说急用。王女士没多想,直接把价值40多万的奔驰车钥匙给了他,连他要开几天、去干啥都没问。

可车一借走,一天没还,两天没还,三四天还没动静。王女士着急了,打电话、发信息,路先生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接电话也不回消息。

王女士觉得不对劲,用手机定位找车,顺着轨迹找到了一个车库。隔着车库门,她都能听到自己车的声音。她心里犯嘀咕:自己的车咋会在这儿?等车库主人来了,王女士赶紧上前询问:“我的车是不是在里面?”证据摆在眼前,对方也不否认,说自己是抵押车行的,这车是10万抵押来的。

王女士一听,差点惊掉下巴:“我是车主,抵押这事儿我咋不知道?大本都在我这儿,你咋抵押的?”车行的人解释:“那男的说和你是夫妻,还拿了委托书、行车证、登记证,还有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没这些东西,我们也不会办抵押流程。而且,抵押的10万全款都打到你的实名账号了。”

王女士更懵了,自己支付宝和微信一分钱都没收到。她突然想起自己有个手机号注销了,难道被路先生利用搞鬼了?

联系不上路先生,王女士只好找记者帮忙。记者打通电话后,王女士气愤地质问:“你为什么把我的车抵押了?”路先生满不在乎地说:“我当时急用钱,就抵押10万周转一下。”王女士气得声音都哽咽了:“凭啥拿我的车周转?我的车跟你有什么关系?”路先生轻飘飘地回:“没有!”王女士接着问:“我都没在场,你咋把我车押出去的?大本在我手里,你咋拿走的?”路先生说:“大本就在家里放着,我就拿走了。宝,你别哭,我一定给你弄好!”王女士气得破口大骂:“弄好个屁!这事都折腾一个多月了,咋还没弄好?你就是哄人!”她越想越气,“我都不知道,你就从我家拿东西,我让你拿了没?你知道这是啥行为吗?”

记者也质问路先生:“人家好心借你车,你咋能抵押呢?”路先生却说自己在办事,回头再说,然后“啪”地挂了电话。

王女士说已经报警,想尽快知道警方调查结果。民警告知,路先生拿到抵押的10万后,买彩票、发工资、买药、还钱,几天就花光了。民警表示,在权限范围内,会尽力帮王女士挽回损失。

这事儿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人说,车借给前男友,前男友还能自由进她家拿车大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全是前男友的错?也有人觉得,除非王女士不想追究路先生责任,只想讨回车,不然他咋还能这么逍遥?告他的话,肯定是盗窃罪、诈骗罪!还有人调侃,这么大岁数的女的前男友,还能在她家拿走大本和身份证复印件,这关系,还哭啥?

从法律角度看,《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路先生未经王女士允许,擅自拿走车辆大本、身份证复印件等物品,构成入户盗窃。他虚构与王女士是夫妻关系,伪造委托书等材料将车辆抵押,骗取10万抵押款,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若追究其刑事责任,很可能以盗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车行仅凭路先生的一面之词和提供的材料,就办理抵押手续并支付款项,存在过错。若车行与路先生恶意串通,损害王女士合法权益,该抵押行为无效,车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王女士是车辆所有权人,路先生未经同意抵押车辆,车行占有车辆属于无权占有,王女士有权要求车行返还。

您觉得王女士找记者调解,能把车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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