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时新闻小鹏积分报道存在严重误导】
P7亮相,让某些势力急了。今天上热搜的这个话题背后的推动方,可以深入查一查[doge]
路见不平,烟隐路边社从新闻专业和法律专业的视角,简单剖析一下青岛广电旗下的点时新闻这条所谓的报道有多么的漏洞百出。车友们可以帮我艾特小鹏法务,让他们别睡了[嘻嘻]
⚠️新闻专业层面:
违反客观性原则、事实核查缺失。
1️⃣标题误导公众,混淆行为主体。使用“小鹏汽车被曝私自使用车主积分”的表述,将个体销售人员行为直接等同于企业官方行为。标题未区分经销商员工个人行为与企业行为,违反新闻报道“标题不得夸大歪曲事实”的规定。
2️⃣核心事实核查缺位,单方信源主导叙事。报道仅依赖张女士单方陈述,未核实以下关键信息:小鹏官方活动要求积分直接发放至车主账户,禁止第三方代存;报道称积分被用完,但未提供账户操作记录、兑换流水等实质证据,违反新闻真实性原则;企业回应被选择性呈现,强调客服未提供邮件地址,却未说明小鹏需按流程验证用户身份后才能回应隐私相关询问。
3️⃣主观引导取代客观报道。文中使用维权遭拉黑、回避责任等定性表述,暗示企业存在主观恶意,但未举证小鹏总部参与侵权行为。同时,以积分去哪了、能否找回等追问引导读者归咎企业,却未提及用户未按规则绑定账户的自身责任。
⚠️法律专业层面:
涉嫌侵害企业名誉权与违反报道合规义务。
1️⃣主体认定错误,构成商业诽谤。报道将销售人员个人行为直接归责于小鹏汽车,报道未厘清该法律关系,导致公众误认企业存在系统性侵权,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商誉”。
2️⃣无视企业合规处置流程,曲解回应。报道将企业依规审核诉求表述为“推诿”,记者未证明其获得张女士授权代询隐私信息,客服需通过安全渠道验证记者身份及权限,报道却将此描述为回避责任,构成对企业在履行法定义务时的污名化。
👉媒体报道应恪守平衡原则,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的维权诉求,亦需厘清个体行为与企业责任的边界,避免以“舆论审判”替代法律程序。
小鹏汽车被曝私自使用车主5000积分点时新闻小鹏积分报道存在严重误导烟隐路边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