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上海,一女子照顾舅舅28年,为感谢她的付出,老人生前将名下的房产留给

楼兰say社会 2025-08-10 11:07:11

脸都不要了!上海,一女子照顾舅舅28年,为感谢她的付出,老人生前将名下的房产留给她,不料,后面当亲生女儿得知后,就突然跳出来争房产,因此双方闹上了法庭,而法院这样判了。

那年,周姐刚30出头,生活并不富裕,丈夫早年病逝,独自抚养一个女儿。

正值人生艰难的阶段,她却得知亲舅母因病去世,舅舅周老先生独自一人住在单位分的老房子里,身边无人照应,生活勉强维持,更别说有人照顾起居。

舅舅年轻时是中学老师,晚年退下来后本该安享晚年,可偏偏命运让他老来丧偶、子女不孝。

他的亲生女儿小琴,早年移民澳大利亚,一年难得打个电话,偶尔打来还总是匆匆挂断,从不过问父亲的生活起居,也从未寄钱回家。

周姐记得,有一年冬天特别冷,舅舅病倒了,她给小琴打电话希望她能回来看看父亲,小琴冷冷地说了一句:“我现在很忙,有事再联系。”然后就没了下文。

那一次,周姐彻夜守在舅舅床边,给他煮稀饭、换尿布、喂药。病好后,舅舅拉着她的手,一直流泪:“孩子,拖累你了。”那一刻,周姐心里酸涩,她没说话,只默默给舅舅掖好被角。

从那之后,周姐便将舅舅接到自己家里,安排他住进原本留给女儿的小房间。

28年,十个寒暑,舅舅从身体硬朗到逐渐卧床,从能自己去菜市场到大小便失禁,都是周姐一手照顾。她推着轮椅陪他去医院,替他洗澡剪指甲,过年过节一口年夜饭都是她端到床前。

邻居们都看在眼里:“亲闺女都做不到她这样,简直比亲生的还亲。”

五年前,周舅舅提出立遗嘱,把这套价值不菲的老房子,写在了外甥女周姐名下。他说:“是你照顾了我晚年,这房子我留给你,问心无愧。”

为了避免后续纷争,舅舅还请了律师,前往公证处进行了遗嘱公证。全程都有录像、有签字、有见证人,一切合法合规。

周姐当时却再三推辞:“舅舅,我照顾你不是为了房子。”舅舅摆摆手:“你能这么想,我更得给你。”

直到去年冬天,舅舅因病去世,享年84岁。

就在周姐处理完后事不久,一封从澳大利亚寄来的律师函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小琴突然现身,表示对父亲留下的房产“拥有继承权”,并称“周姐只是外甥女,根本没有法律资格继承”。

小琴很快便飞回上海,找上门就要看房产证、查遗产清单,甚至扬言要将周姐“赶出去”。她在楼道里大声嚷嚷:“那是我爸的房子,我才是他唯一的女儿,她凭什么霸占?”

亲戚们纷纷议论,有人劝周姐“退一步海阔天空”,也有人劝她干脆忍了算了。

但更多人站在她这边——毕竟,房子是老人亲手立遗嘱交给她的,她又照顾了这么多年,哪有白养白照顾的道理?

事态发展迅速,小琴一纸诉状将周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

庭审那天,周姐穿着黑色布衣,站在被告席上神情平静,而小琴则由律师全程陪同,盛装出席,言语间充满了轻蔑与傲慢。她的律师指责周姐“利用老人年迈”获取利益,甚至怀疑遗嘱造假。

当法官调取遗嘱公证文件、播放当年视频录像、出示多位邻居的证词时,整个法庭安静下来。

视频里,老人口齿清晰,情感真挚:“我决定把这套房子留给我外甥女周姐,是她让我有了安度晚年的依靠。我女儿多年不联系我,我早已心灰意冷。”

法院最终认定:

老人立遗嘱行为完全自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已进行公证,程序合法;

原告小琴在父亲生前多年未尽赡养义务;

被告周姐长期照顾老人,情理法皆有依。

判决如下:遗嘱有效,房产由周姐依法继承,小琴无权分割。

消息传出后,不少人拍手称快:“这是对孝心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道德底线的捍卫。”

庭后,小琴愤愤地离开法庭,一路上不停地打电话跟朋友抱怨:“我爸就是糊涂!”可没人再搭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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