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友酒局变悲剧!三瓶白酒下肚摔亡,家属索赔48万,法院调解结果令人唏嘘

沐语纪史 2025-08-06 22:12:20

湖北武汉,退休的朱某闲来无事,喊老同学龚某聚会,龚某又拉上李某和郭某。四人饭店开怀畅饮,三瓶白酒下肚,朱某喝得满脸通红。散场时李某送朱某到小区门口后离开,结果朱某上楼踩空,后脑勺着地昏迷,送去救治后离世。6月19日,朱某家属将同饮三人告上法庭索赔48万,三人喊冤。6月30日,经法官调解,三人同意支付10万人道主义补偿金。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刚退休没多久的朱某,一下子从忙碌的工作中闲下来,心里空落落的,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这天,他实在憋得慌,就给老同学龚某打了个电话,说:老龚,咱好久没聚聚了,出来喝两杯呗!

龚某一听,觉得这主意不错,又想起李某和郭某平时也老念叨着大家聚聚,就干脆把这两个人也喊上了。

四人一碰面,那叫一个亲热,寒暄了几句后,就直奔饭店。

到了饭店,他们点了几个下酒菜,又让服务员上了两瓶白酒。

酒桌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回忆着学生时代的趣事,聊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两瓶白酒很快就见了底,可大家还没喝尽兴,又让服务员开了一瓶。

这第三瓶白酒下肚,朱某的脸已经红得像熟透的苹果,眼神也有些迷离了。

但大家正聊在兴头上,谁也没太在意。

散场的时候,李某和朱某顺路,就说:老朱,我送你回去吧。

朱某摆摆手,含糊不清地说:没事,我自己能行。

可李某不放心,还是坚持把他送到了小区门口。

到了小区门口,朱某拍了拍李某的肩膀,说:你回去吧,我没事。

李某看朱某好像还能走,就转身离开了。

谁能想到,朱某摇摇晃晃地走进小区,上楼的时候一脚踩空,整个人就直直地摔了下去,后脑勺重重地着地,当场就昏迷不醒。

正好有个路人经过,看到这情况,赶紧报了警。

不一会,救护车把朱某拉去进行了救治。可尽管医生们全力抢救,朱某还是没能挺过来,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朱某的家属觉得,同饮的三个人没有尽到照顾朱某的义务,要是他们能把朱某安全送回家,或者看着他进了屋,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于是,6月19日,朱某的家属一纸诉状,把龚某、李某和郭某告上了法庭,索赔48万。

龚某、李某和郭某接到法院的传票后,直喊冤。

他们说:我们把他送到小区门口了呀,他自己说能行,我们哪知道他会出事啊!

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6月30日,三人同意支付10万人道主义补偿金。

这事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朋友间一起喝酒,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可一旦出了意外,责任该怎么界定呢?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涉及到共同饮酒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就意味着,如果共同饮酒者存在过错,并且这个过错与饮酒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共同饮酒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件事里,龚某、李某和郭某作为共同饮酒者,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呢?

从家属的角度看,他们觉得这三人没尽到义务。

因为朱某当时已经喝得满脸通红、眼神迷离,明显处于醉酒状态,这三人作为一起喝酒的人,应该预见到朱某独自回家可能会有危险。

但他们只是把朱某送到了小区门口,没有进一步确保朱某安全到家,比如看着他进屋,所以存在过错。

而龚某、李某和郭某则认为,他们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

李某把朱某送到了小区门口,朱某自己也表示能行,他们不可能一直跟着朱某。他们觉得朱某的死亡是个意外,和他们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院在调解的时候,虽然没有按照严格的侵权责任来判定这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让他们支付10万人道主义补偿金,也是有一定依据的。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共同饮酒者必须把醉酒者安全送到家并看着进屋,但从公序良俗和道德层面来讲,共同饮酒者对醉酒者有一定的照顾义务。

这三人虽然没有主观故意让朱某受伤,但确实存在一定的疏忽。他们应该更加谨慎地对待朱某的醉酒状态,采取更合理的措施保障他的安全。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判定这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那可能会引发一些新的问题。

比如,以后朋友间喝酒,大家会不会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敢尽情畅饮,甚至不敢一起喝酒了呢?

但如果完全不判定他们承担责任,又可能会让一些人在共同饮酒时不注意对醉酒者的照顾,导致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在这个事件里,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让三人支付人道主义补偿金,既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朱某家属的情感和经济损失,又没有让这三人承担过重的法律责任,算是一个比较折中的处理方式。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要是您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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