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虽发生了关系,但没有性交易的合意,也未支付嫖资,没有金钱交易,不构成嫖娼。”王某到外地出差,带KTV女子住酒店,被公安部门抓获,并以嫖娼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的处罚。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调查后如此认定。
深夜,酒店走廊里恒温空调的嗡嗡声,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猛然击碎。房门被推开的瞬间,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年轻姑娘衣裳凌乱,脸上满是慌乱的神色。
男子姓王,四十多岁,是来出差的建材商人;女子则来自他们刚离开的KTV。面对警察,两人承认了发生了关系,却连对方叫什么全名都说不上来。
对执法人员来说,这几乎是一个无需争辩的嫖娼现场。办案经验勾勒出的链条再清晰不过:KTV,一个滋生暧昧的娱乐场所;酒店,一个完成交易的私密空间。
两个陌生男女从前者无缝转到后者,发生了性关系,连对方底细都不知道,这不就是“交易”的典型特征吗?
尤为重要的是,警方还找到了王某在 KTV 的消费凭证,金额相当可观,而且这笔开销是由他的客户来支付的。虽然没找到直接的转账记录,但警察凭经验判断,这笔看似用于娱乐的费用,很可能就是伪装后的“嫖资”。
因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开出一张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罚单,既是依法办事,也符合“扫黄”行动一贯的雷厉风行。
但要是从当事人王某自己的视角来看,整件事的说法可就截然不同了。他坚称自己冤枉。这个从山东农村走出来、在南方摸爬滚打十几年才拥有自己小公司的男人,极力想撕掉这个耻辱的标签。
在他口中,那晚并非一场交易,而是一次酒后乱性。他反复强调,当晚在客户安排的应酬上,和那名女子聊得投机,酒精上头,气氛烘托,才一冲动发生了“双方自愿的关系”。
他抓住两个核心事实:第一,两人自始至终没提过一个“钱”字,没有交易的“合意”;第二,他和女子之间没有任何金钱往来。
那张KTV账单,他的客户也出面作证,支付的确实只是酒水款,与后来的性行为毫无关系。行政复议被驳回后,王某没有认栽,谁知他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非要为自己讨个“清白”。
这场争执最终来到了法院,法律展现了它最冷静的一面——证据裁判。法官的核心任务,不是猜测王某的动机或警察的经验哪个更靠谱,而是审查警方提供的证据,到底能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可辩驳的证据链。
根据公安部的司法解释,认定“卖淫嫖娼”有三个关键点:双方有性交易的合意,已经谈好价格或实际支付了报酬,并且已经或正准备发生性行为。本案中,第三点是事实,可决定案件性质的前两点,却严重存疑。
警方手头仅有的那份物证 ——KTV 的消费凭证,顶多能证实王某和客户曾在那里有过消费行为,却没法直接当作嫖资的证明。
它有可能是一种变相的支付,但也完全可能就只是一笔单纯的娱乐开销。在法律上,“可能”不能替代“确定”。
进一步看,法院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则,以及“疑罪从无”这一更根本的法治精神。
感觉和经验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最终,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警方不服上诉,也被二审法院驳回。
这并非个案,在许多类似案件中,只要缺少交易合意的直接证据,行政处罚就很难站住脚。这恰恰是司法对行政权力最有效的监督。
王某在法律上赢了,他洗刷了“嫖娼”的罪名,也免去了牢狱之灾和罚款。可是,这事儿就算翻篇了吗?
当案件回到社会的公共领域,道德的评判却呈现出另一番景象。正如有人评论的那样,法律是社会行为的最低底线,但一个人总不能一辈子就贴着底线过日子。
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出差期间与相识仅几小时、连名字都搞不清的异性在酒店开房,即使不构成违法,这种行为在主流道德观念里,也无疑是“失德”和“不检点”的。
这场风波就此平息,它像一面多棱镜,照出了执法者的经验判断、当事人的个体抗辩、司法的严谨程序以及社会的道德审视。
法院的裁决,并非要给王某的行为发一朵小红花,而是在捍卫一个更重要的原则:任何处罚都必须建立在确凿的证据之上,怀疑不能成为公权力惩戒公民的武器。这既是对个体权利的保护,也是法治社会可贵的基石。
那么,当法律的尺子和道德的天平给出不同的刻度时,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像王某这样的“胜利”呢?
友友
自愿的,管你们什么事呢!这次判的好
一定两个字 回复 08-04 12:28
所以你就是个法盲,吸毒本身就是犯法的,如果有人威胁你强迫你吸,那可以考虑从轻处理你。但,成年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涉及金钱是不犯法呀。
良珠林海 回复 08-04 12:52
两者不能相提并论,性行为是人都生理需求,毒品是国家的高压红线,一碰就是严惩或死刑。
闻诗听雨忆江南
😁😁正八经事不干,管闲事真不少啊!😁😁
稻草人 回复 08-04 12:50
冲那五千块来的
用户27xxx38
KTV老板:加大此项业务的宣传力度
阳光
为这位法官大人点赞!
温柔十六叔
疑罪从无,这点是关键。不该行政处罚
倒带
这才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在旅途
就好比两个人在街上相遇 相互看对眼然后去开房 这样也违法吗?
狼行天下 回复 08-04 07:21
女方离开后才会有金钱交易! 这样就要么抓不到现场,要么抓不到金钱交易
流水 回复 狼行天下 08-04 09:53
你以为那么多嫖娼为什么当面交易[捂脸哭]
张三丰
玩玩不给钱就不算卖喽
tb_9865135 回复 08-04 12:12
说得对,明明包月就没事,我穷点按次收费不行吗?
用户15xxx96 回复 08-04 12:01
包时段的可以不
用户16xxx30
嫖娼捉奸在床,未支付嫖资就等处理过程结束后,再支付,没人会帮你买单的。
容止 回复 08-04 07:53
胡言乱语
用户17xxx63 回复 08-04 06:48
你在说啥?
用户10xxx36
正常
cc
有本事找王思聪去呀,人家嫖资都论房论车,网上经常有报导,昨这么多警察不去管呢
用户17xxx12
就是俩人都想搞,也违法吗?
蓝波
包养和情侣有金钱交易,有发生关系的实质,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嫖娼?
萝卜 回复 08-04 06:45
我和女朋友发生了关系,给她转了1000元买包,强行说我嫖了她[开怀大笑],抓进去创造5000财政收入
qqj 回复 08-04 06:38
不可以,这是有钱人玩的
用户92xxx37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多管闲事,你车贷房贷还完了吗?信用卡还完了吗?小孩学费赚够了,,父母养老金存足了吗?
高远
这警察乱搞,没证据凭感觉也能捉人,太荒唐
雅仕 回复 08-04 12:32
抓一个5000啊
风再起时
按照公安部的司法解释,没有领结婚证,只要谈妥了结婚聘金的也能算卖淫嫖娼。
郎头
失德怎么定罪量刑?给个明确说法!
淡然
太有点想当然了,需要与时俱进。
Test
大力抓这个,其实挺无聊的。还不如放假休息或去查查别的。
用户16xxx26
一夜情不行吗
用户15xxx16
KTV老板那。。。。月结。。。。。?
大海
取取缔KTV等会所,让开就是开绿灯!
用户14xxx08
原来玩完不给钱真的不算嫖
无良刺猬 回复 08-04 12:18
不是玩完不给钱,重点是之前没有商议讨论过钱的事,就算事后给钱那也是情人之间的赠予,是否是嫖资没有佐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
笨啦笨
那有什么疑罪从无,疑罪从无是刑法上的准则,具体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是疑罪从有,就是你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没没有违法,之所以嫖娼不成立,是因为双方至始至终都没有谈过多少钱发生一次关系,这就不能判定为嫖娼,顶多是失德
默无语
这实际上就是性贿赂。
用户72xxx49
小姐的老公能不能告这男的?
热情的很伟大
这个必须得判嫖娼的。否则被一些不讲信用的人利用了,吃亏的还是小姐。
燃烧的蔬菜 回复 08-04 10:49
亏啥,钱在酒水里!
tb797216212 回复 08-04 10:56
小姐赚的是酒水提成,你点她的酒她才陪你
封之岁月
问题出在KTV,如果认定酒水里含钟点费,那KTV就是中介了。
ζั͡ޓ๓₯㎕狼道 回复 08-04 12:39
本来就是嫖资在KTV的酒水里面,比如说你今晚消费满8000,陪酒你随便带走一晚,至于你们两个所做的一切,那都是你们个人意愿,陪酒月底提成会加入返点给陪酒,也算是卡bug了。
嗱嗱声
这叫抢钱
梦魇
卡了bug
用户27xxx21
没事搞事,自愿的,太空闲了
闲庭信步
小便到底想说什么?案件是案件,道德是道德,不用你去给别人上课,哪个人道德是完美的?道貌岸然人更多吧
A 滚筒哥
这个KTV在哪里,必须去捧场[666]
傲骨 回复 08-04 12:35
货色还要好才行啊
小鱼儿
搞破鞋有伤风化,直接蹲牢房!
路人甲
通奸,包二奶其实和嫖娼一样,也是要给钱的,只是看怎么给,应该入刑
强哥乐呵呵
多么纯真的爱
用户12xxx87
不能衣裳整齐的去开门吧
无梦
这明显就是一夜情的剧本
用户77xxx80
编花篮!
王haha
允许有钱人包小三,就得允许打工人谈人生
39欧阳成功
根据三个关键点,包二奶的,潜规则的都属于卖淫嫖娼。
tb_9865135
有时候现金交易很重要[滑稽笑]
用户99xxx93
就是,难道ktv的不能谈恋爱嘛?
龙腾云祥
根据公安部的司法解释,正准备发生性行为。放之四海而皆准
传教士
这个是钓鱼贴。不信你们去试试,保证让你满意。当然,jc蜀黍更满意。
用户10xxx27
所以,这里就看出现金的重要性啦
用户11xxx26
好事已成,只是抵赖罢了
明天会更好
自愿也是很简单的,两个人相互喜欢,一个眼色就开房去了,你爽我也爽吖[滑稽笑]
五叶神
嫖娼不准罚款的话,还会去抓吗?
傲骨
警察叔叔说酒店住宿费也算利益[滑稽笑]
y303
这个法官英明!
五木
如果ktv支付了这个女子的工资,哪怕是一元钱是否就可以认为是嫖资?
徒步去旅行
不给钱就不算嫖。
zhyx918000
耶耶耶耶耶
坚持就是成功
着对眼了都不行
冷笑
为什么不申请赔偿?
A佛山远鸿成不锈钢
还是怪自己混的太差吧,混的好的,别人都是包养,谁都管不着
老张
漂亮
大鹏
找一个按摩女,支付一万元按摩费。按摩完了之后,双方互相满意然后发生关系了。这种算嫖娼吗?法院有关系就不算,法院没关系就算。
晓风残月 回复 08-04 09:36
先互相认识,谈个恋爱,男女朋友就不算啊
暗柔
应该继续告公安局的人赔偿精神损失费。
马来西亚
全部是编造假料,不可信,编料者脑入水。
用户13xxx26
啥叫一见钟情啊,这就是。酒后乱性不犯法,只是违反社会公德,公安机关没有交易付款证据,不能认定为嫖娼。疑罪从无原则[裂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