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男子与妻子离婚时,一次性支付给3岁儿子70万抚养费。不曾想,前妻1个月后再婚,竟用这70万跟现任买房。男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妻退还70万本金和利息。前妻却不承认,法院这样判了! 据现代快报5月29报道,赵先生和王女士的婚姻走到尽头后,两人虽然和平离婚,但关于3岁儿子的抚养问题却成了他们心头的一块难以抚平的痛,离婚时,赵先生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尽量给孩子一个好的未来。 在财务方面,他考虑得很周到,除了自己的积蓄,还准备了13.8万元儿子从长辈那里收到的赠款,总共70万元抚养费一次性交给了前妻。 离婚协议中清楚地写明了,这笔钱的用途必须围绕孩子的成长,特别是孩子的居住问题,协议中明确规定,王女士可以用这笔钱购买房产,但孩子的名字必须加在房产证上,作为产权共有人。 这意味着,即使赵先生一次性支付了这笔钱,也不代表他放弃了对孩子未来生活保障的责任,每一分钱,都应该为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服务。 赵先生一度以为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可过去没多久,他却得到了一个让他大吃一惊的消息——王女士竟然再婚了。 而且更令赵先生难以接受的是,王女士居然拿着这笔70万元的抚养费,和新丈夫一起凑钱买了房子,更离谱的是,房产证上只写了王女士和新丈夫的名字,孩子的名字根本没有出现。 这让赵先生愤怒不已,按照离婚协议,抚养费是为孩子着想,必须为孩子的利益服务,而现在,这笔钱竟然被王女士当作了“新房助力金”,赵先生心中烧起了一股无名火燃,心想着,自己辛辛苦苦为孩子准备的抚养费,不是让前妻随便花掉的。 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要为孩子讨回公道,要求王女士和现任丈夫退还这笔钱。 于是,赵先生找到了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王女士和她的新丈夫返还人民币83.8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赵先生的主张非常明确,他认为王女士拿着这笔钱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却没有孩子的名字,显然是违反了离婚协议,也侵犯了孩子的财产权。 在法庭上,赵先生出示了离婚协议书和相关证据,证明这笔抚养费以及孩子的赠款确实是为孩子未来生活所准备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赵先生的请求有理,支持了他的诉讼要求,法院明确指出,王女士挪用孩子的抚养费购买房产,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将孩子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这样做显然侵犯了孩子的合法财产权。 最终,法院做出了判决:王女士和她的新丈夫需要共同将这笔70万元的抚养费退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法院认为抚养费本应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和生活保障,王女士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离婚协议,也让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这场诉讼,不仅仅是为了追讨一笔钱,更重要的是为了孩子的未来,赵先生通过这场法律维权,让社会看到了一个父亲为了孩子无私付出的决心和责任感,也让人反思离婚时,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责任到底该如何分配。 毕竟孩子的利益应当始终放在首位,而不是成为父母之间争斗的工具。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
2022年,浙江一男子前妻被母亲和两个姐姐打断胳膊离婚。男子再婚,母亲和姐姐故伎
【2评论】【11点赞】
清风
孩子收回来吧!最好让女方放弃抚养权
?少 回复 08-02 15:19
可以每月打2-3000指定帐号,作为孩子成年为止
夜色青葱
一个月就能结婚买房,婚内出轨啊,把孩子夺回来吧
财来自有方之星汉灿烂
你怎么可以相信她,一次性全给了,,就算按月给,能花在孩子身上的只有一部分。
龙儿
赵先生是挣钱能手,但不会花钱,更是没有防范意识,儿子的扶养费应该细分——按月或按季支付,才能确保钱用在自己的儿子身上。
用户91xxx48
有没有可能孩子姓王?
用户71xxx29
现在UC是没新闻发了吗天天就这个过时的自己看一下多少年了快几百年了吧
用户14xxx05
为这法官点个赞,终于不是女法官来判的,阿弥陀佛,谢天谢地,老天有眼
思念若水
我很怀疑,孩子是不是这个先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