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媛这辈子值了,无论结果如何。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都关注过她。虽然没有名垂青史,估计以后也不太可能,但肯定的是遗臭万年了。说不定,因为这件事,因为她,国家更改法律也不一定。一个三本的文科,考进全国前五的武大硕士,又能保送到香港读博,可以说前途无量啊。但她偏要作,偏要弄出点动静来。学校对这个男学生已经作出记过处理了,可她偏偏要拿这个男学生练练手,到武汉开发区把他给告了,她到底是多恨这个男生,非要把他置于死地呢?一年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她的一切请求。要是聪明人,就偃旗息鼓,喵悄的结束这一切得了。她不,她非要弄出点动静来,她发了那个人神共愤的微博,才有了今天,还是年轻啊,没经历过社会,没经历过挫折,没考虑过后果,但你已经是成年人了,又是学法律的硕士,在法律知识方面已经超过全国98%的人了,该承担责任了。
真够杨父喝一壶的,老杨家闺女上《人民日报》了!可惜不是啥光彩事!硕士论文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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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利他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妖女祸害人间!必须人人得而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