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04年释永信向公安局报案称自己受到一名女子勒索400万后,女子做的笔录。 看了全内容,梳理一下大概经过: 2000年,一位叫刘立明的女子从深圳来到河南向释永信寻求合作,在洽谈合作的过程中,二人在郑州发生了关系。 刘立明称当时,释永信承诺会给她很多好处。后来二人就断断续续又在一起一二十次,期间还怀孕一次。彼时,刘立明还没有离婚。 两人的关系长达4年,在这期间,她的丈夫也变成了前夫。 为了防止事情变卦,刘立明保存了同释永信第一次发生关系时的裤子,后来,又保存了一份对方的精液存在深圳的好姐妹那里。 刘立明坦诚说自己没有得到对方当初承诺的事情。于是,在2004年带了很多人去往登封。并找到释永信要他一次拿出400万…… 双方谈崩后,释永信报警。
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游客,来到了一座庙里,女游客烧完香拜完佛,她又拜见了释永信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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