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规范这些坏种暴走团的方法其实很简单! 老话说擒贼先擒王,每个组织都是有领头的,也就是组织者。其实这些暴走团的组织者,大部分都不是纯粹的献爱心的,通过服装,鞋子、挎包或者其他装备的采购提成,这些暴走团的组织者都已经赚到了。这就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了。 对于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肆意视公众的利益于不顾或者严重影响民众生活的暴走团,直接将组织者加以重罚,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为什么现在会出现很多让人反感的暴走团,都是组织者的问题。 其实那些团里的人,都是随大流的,有点像没有思考能力的机器人,只听领队的指令,领队说往东就往东,领队说往西就往西。前面就是一条河,只要领队说走,只要前面的队伍服从了,后面的队伍肯定是跟着走的,即使有个别人有思想,也会在团队的影响下变得麻木。总感觉大家都这样了,我不这样就太不合群了。于是很多荒唐的事情就发生了。 有些暴走团遇到前面有人或者有东西挡着就是打死都不拐弯,这些人不是傻,就是单纯的坏。 对于这种坏种组织者或者领队,发现一起就重罚一起,不让他付出点教训,他会觉得只要走过的路都是他家的! 大家说是不是?
暴走团是穷地方的产物为什么北上广深没有暴走团?为什么大城市没有跳广场舞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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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总
认同擒贼先擒王。把头目抓起,规定一律不允许暴走团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