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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赞]“严查到底!”7月16日,乌鲁木齐,男子在公园打电话,突然被一条未栓绳

[中国赞]“严查到底!”7月16日,乌鲁木齐,男子在公园打电话,突然被一条未栓绳的狗咬伤,为了自保,他捡起石头打狗。不料,这一举动惹恼了狗主人,上前和男子争执,二人随即扭打在一起。最终,法院宣判男子需赔偿狗主人1.1万余元。网友:不牵绳还有理了? (信源:红星新闻——女子带6只狗入公园,男子被狗咬打伤女子 法院判男子承担60%责任) 乌鲁木齐“狗咬人”事件,竟以一个谁也想不到的结果收场:被狗咬伤的吴某,反倒要承担主要责任,赔给狗主人罗某上万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法律不近人情,还是我们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有偏差? 时间回到2023年10月2日,58岁的吴某正在公园里打电话,罗某则带着她的“六狗全家福”浩浩荡荡地在公园里溜达。 这些狗既没拴绳,也没戴嘴套,完全处于“自由放飞”的状态。突然,一只狗扑上来咬住了吴某的腿。 其实,这场冲突早有预兆。罗某一人带六只狗进入公共场所,本身就违反了当地“每户限养一只”的规定,更别提不拴绳这类最基本的安全措施了。可以说,他这种我行我素的养犬方式,已经把其他游客的安全置于风险之中。 而腿被咬后,吴某本能的用捡的石头砸向咬他的狗。谁知狗主人立刻上前拦截,而这场人狗大战也立刻演变为了人与人的互殴。而情绪上头的两人立刻开启了大战。 这场混战下来,两人都挂了彩:罗某牙齿被打断,需要长期治疗;吴某除了打狂犬疫苗,还因心脏病发作住了8天院。 最终,法院的判决让很多人大跌眼镜。法官认为,狗咬人在先,罗某作为狗主人有过错,需承担责任。可是,吴某后续殴打罗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防卫范畴,构成了新的侵权。 法院将这两件事——狗咬人和人打人——切分开来看了。在后面的互殴中,吴某的行为显然更具攻击性,造成的伤害也更重,因此吴某承担60%的责任,。而罗某因未尽到养犬管理义务,承担40%的责任。 吴某不服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判决很明确地传递了一个信息:即便你是受害者,维权也得讲究方式方法。一旦越过法律的边界,受害者就可能变成侵权者。这个结果尖锐地提醒我们,朴素的“谁有理谁就横”的观念,在法律面前行不通。 进一步看,这起事件是城市“公地悲剧”的缩影。公园属大家,却因个别人不文明、不守规行为成冲突策源地。罗某公然无视养犬规定,暴露城市管理中规则执行形同虚设的困境。规则不被敬畏,公共空间安全感流失,矛盾易爆发。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规则失灵时,情绪就容易失控。两人失控的行为,都说明了在突发状况下,人们的情绪管理和冲突解决能力是多么脆弱。 这种“以暴制暴”的维权方式,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加剧了社会戾气。它警示我们,如果法治教育跟不上,公民心理疏导跟不上,那么一点小摩擦,就可能演变成一场大闹剧。 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需要多方合力。首先,政府部门必须强化法规的执行,让规定不再是挂在墙上的“稻草人”。社区也可以探索居民自治的模式,让大家共同参与监督,谁家不文明养犬,邻里之间就能形成约束。 其次,整个社会都需要加强法治教育,让“遇事找法”成为一种本能,而不是“拳头说话”的冲动。媒体在报道时,也应引导公众理性思考,而不是简单地煽动对立情绪。 吉木萨尔这起案件敲响了警钟:如果规则的漏洞不堵上,情绪的堤坝不筑牢,我们的公共空间就可能变成一个情绪失控的角斗场。 文明的边界,终究是由清晰的规则和个体的自律共同守护的。那么在您看来,面对公共空间的冲突,我们个人能从这起事件中汲取哪些教训,又该如何真正做到“遇事找法”而不是“以牙还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