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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四川乐山,一女子剖腹产,为男友生下女儿,刚出月子,来到停车场送亲友,她

天理何在?四川乐山,一女子剖腹产,为男友生下女儿,刚出月子,来到停车场送亲友,她突然看见男友车里,小3衣衫不整,坐在男友腿上搞事情,女子拉开车门,将3拉出车外一顿猛捶,男友吃里扒外,报警后将女子带走,拘留7天,罚款300元,小3告到法院,向女子索赔9261.95元,法院的判决令人大呼意外! 2024年9月20日,小美在医院剖腹产生下女儿,虽说她和男友还没领证,可俩人早已经同居,有了夫妻之实,女儿就是他们感情的证明。 2024年11月4日,按照习俗,小美和男友给女儿办满月酒,宴席上宾客满堂,亲朋好友都带来了祝福。 第二天的时候,小美送别亲友,她依依不舍,和亲友们话别,几个人一路往停车场走去。 到了停车场里,小美发现男友的车也在里面,她心里一惊,有了不好的感觉,立刻带亲友往车边走去。 谁知到了车边,她往车里面一看,男友和一女子待在车里,女子衣衫不整,坐在男友的腿上。 小美一把拉开车门,抓住女子拖下了车,亲友们在一旁惊呆,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小美怒气之下,腹部的伤口隐隐作痛,虽说出了月子,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她愤怒至极,压根来不及任何思考。 小美咬牙切齿,抓住女子就是一顿猛打,她一边打着,嘴里一边大骂: 你有本事,先让他和我分手,我俩没有分手,你和他搞什么事情? 那女子名叫小芳,她猝不及防,被小美抓住,她不服软,扭过身来,开始还击,对着小美乱抓乱挠。 小芳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理直气壮: 你俩没有结婚,你没权利打我! 小美一听,手底下打的更狠,她心里难过,产后抑郁,早已经顾不得许多。 自己剖腹产生下女儿,坚决不允许别的女子沾染自己男友! 殊不知小美男友,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要是真爱,就不会在小美生孩子时,背叛与她。 这个时候,他在一旁乐的开花,两个女子争夺自己,代表自己魅力无穷。 他看小美和小芳厮打,小芳没理,自然被打的更多,他立刻拿起电话报警。 警方赶来,这才将俩人拉开,第三者小芳到医院治疗,住院6天,鉴定为轻微伤。 警方认为,无论如何,小美不该动手打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伤害。 因此,警方对小美处罚,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小美十分难过,在拘留所度日如年。 事到如今,她对男友极度失望,唯一惦记的就是襁褓中的女儿。 女儿才一个多月,就和母亲分开,小美肝肠寸断,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 昔日那些甜蜜的场景,如今想起来就是个笑话,男友出轨如此之快,小美心里难以接受。 但她最恨的还是第三者小芳,她明知男友和自己并未分手,并且刚刚生下了女儿。 小芳仍然不管不顾,非和男友躲在车里行亲密之事,丝毫不顾及小美的感受。 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芳被打,她气不过。 在她心里,没有第三者之说,她不承认自己和小美男友搞事情,只觉得自己被打的事实。 既然你敢打我,对我造成了人身伤害,我住院了,你就要给我赔偿。 她一纸诉状将小美告到法院,索赔9261.95元。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在民警询问记录里,小芳自己否认与小美男友有恋爱关系。 小美的男友却说,他和小芳谈恋爱,事发时,小芳坐在他的腿上。 并且,多人都证明,他们全都看见,事发时小芳坐在小美男友腿上, 小美辩称,她剖腹产才给男友生下女儿,刚给女儿办完满月,就发现小芳衣衫不整,坐在自己男友身上。 并且,自己因剖腹产身体虚弱,且产后抑郁,看到男友和小芳的举动,导致情绪失控,因此,才和小芳发生肢体了冲突。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小美的殴打行为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小美因情绪失控殴打小芳致其轻微伤,构成对小芳健康权的侵害,需对小芳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支出承担赔偿责任。 2、小芳明知小美和男友是情侣关系,还和小美男友发生亲密行为,存在过错,可减轻小美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小芳在明知小美与男友仍为情侣关系,且小美刚剖腹产生完女儿的情况下,与其男方在车内发生亲密行为。 正因为小芳这种行为,直接激化小美情绪激动,控制不了,这才触发矛盾的产生,是引发冲突的重要原因。 因此,法院认定,小芳自身存在过错,应该承担30%的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小美赔偿小美2552.40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 温州都市报 202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