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男子在KTV上厕所,突然听到隔壁女厕所有人大喊呼救,男子赶紧凑上前去,结果看到一醉酒男子正在女厕所,男子了解了事态后,便拖着醉酒男子往外走,可是由于过程中醉酒男子摔倒,导致头部受伤。醉酒男子要求男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男子不干,说自己只是热心群众,见义勇为而已。 (来源:裁判文书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KTV 厕所里的“见义勇为”罗生门 2023年10月的一个晚上,陕西渭南的夜色被街边闪烁的霓虹染得有些暧昧。李刚(化名)和几个朋友在市区一家KTV放松,几杯啤酒下肚,他起身去上厕所。 刚走到走廊拐角,女厕所方向突然传来女人带着哭腔的呼救:“救命啊!有人耍流氓!” 李刚瞬间酒醒大半,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 女厕所门口,他撞见满脸通红、浑身酒气的张军(化名),正踉跄着往出走,而隔间里一个姑娘吓得发抖,眼睛瞪得溜圆,带着哭腔喊:“别让他跑了!” 李刚火一下就上来了,伸手拽住张军:“你个醉鬼,跑女厕所干啥!” 张军被扯得一个趔趄,含糊不清地嘟囔:“我…… 我喝多了,走错了……” 李刚哪肯信,想着这人肯定不老实,拽着他就往外拖,嘴里骂骂咧咧:“你这种人,就得让警察好好收拾!” 可张军本来就醉得脚软,被这么一扯,直接摔地上了,“咚” 一声,脑袋磕在瓷砖上,当时就冒血了。李刚一下慌了,姑娘也吓傻了,赶紧掏手机打电话。很快,KTV 工作人员、警察都来了,张军被送医院,李刚被带回派出所做笔录。 本以为自己是见义勇为,帮了受害者,结果没过几天,李刚收到法院传票 —— 张军把他告了,索赔医疗费、误工费啥的,一共1.1万多。 李刚气得不行,跟朋友吐槽:“我好心帮忙抓流氓,现在倒成被告了!这上哪儿说理去!” 朋友也跟着抱不平:“这不是好人没好报嘛!那醉鬼自己摔的,关你啥事!” 可李刚心里还是犯嘀咕,毕竟人是在自己拉扯时摔的,真要赔钱,也太冤了。 到了开庭那天,法庭里气氛严肃。张军一方说,自己就是喝多了走错厕所,根本没耍流氓,李刚不问青红皂白就暴力拖拽,导致受伤,必须赔钱。 李刚急得脸红脖子粗,当庭还原当时场景:“法官,我听见女的喊救命,进去就看见他在女厕所,那姑娘都快吓哭了!我要是不拽他,他说不定干更坏的事儿!他摔了是意外,我咋知道他是真走错还是装的!” 受害姑娘也出庭作证,说当时以为遇到流氓,吓得不行,多亏李刚帮忙。 法院调查时,调了KTV的监控,发现张军确实是从男厕所方向摇摇晃晃往女厕所走,进去没一会儿就出事了。但监控没拍到女厕所里具体发生啥,只能看到张军踉跄的状态。 案子一审的时候,法院觉得李刚行为算 “见义勇为” 前提,但拉扯过程中没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张军受伤,判李刚赔了一部分钱。李刚不服,上诉到渭南中院。 二审开庭,李刚找的律师据理力争:“我当事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当时合理怀疑张军耍流氓),属于见义勇为的正当行为。张军醉酒后闯入女厕所,本身有重大过错,而且摔倒属于意外,我当事人主观没伤害故意,不该担责!” 张军的律师反驳:“醉酒走错厕所是过失,但李刚暴力拖拽才导致受伤,因果关系明确,必须赔偿。” 法庭上,受害姑娘又讲了当时的恐惧:“我一个人在里面,突然进来个醉汉,他脚步都不稳,往我这边凑,我能不怕吗?要不是大哥帮忙,我真不知道会咋样……” 这话让法官也皱起眉头,琢磨着当时情境下,普通人确实容易判断是 “耍流氓”。 后来,法院结合监控、证人证言,认定李刚是基于合理的见义勇为动机行为,但在控制张军过程中,方式确实有些鲁莽,不过张军醉酒闯入女厕所,自身过错更大。最终二审改判,李刚不用承担全部责任,张军自己承担大部分损失,李刚象征性赔了点。 这事在当地传开后,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以后谁敢见义勇为啊,帮了忙还得赔钱!” 也有人说:“张军自己作的,喝那么多酒,跑女厕所,能怪谁!” 但更多人开始思考:见义勇为的时候,咋保护自己?遇到类似情况,到底该咋做? 李刚经历这事儿,心里也不好受,可他说:“下次再遇到有人喊救命,我可能还是会管,但得注意方法,不能再让好人吃亏,也不能让坏人得逞!” 而张军经过这场官司,也后悔不已,说自己那天喝太醉,脑子迷糊走错了,结果弄出这么大麻烦,以后再也不敢酗酒了。 这起发生在KTV厕所的 “见义勇为” 罗生门,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复杂。它提醒我们,见义勇为是美德,但也要讲究方式;法律在判定时,得平衡善意与后果;而我们普通人,在面对突发状况时,既要敢伸手,也要多想想咋能更智慧地 “出手”,让正义真正落到实处,不让好人寒了心,也不让恶人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