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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大结局,熊磊死于太天真。 熊磊当着李仁俊的面,抬手就给王彧崩了。那

《以法之名》大结局,熊磊死于太天真。

熊磊当着李仁俊的面,抬手就给王彧崩了。那声枪响跟炸雷似的,王彧胸口滋啦冒血,整个人像破布娃娃似的瘫在地上。李仁俊当场就傻了,盯着地上的血渍发愣,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得看看这孙子到底死没死。

要说熊磊为啥敢这么疯?事儿还得倒回十几年前。那时候他还叫王大有时,扛着枪就冲进万川矿业,当场撂倒俩人。按理说这事儿够判死刑了,可禹天成跟护犊子似的,东奔西走给他摆平,愣是让这货逃脱法律制裁。就这么着,熊磊在歪路上又晃荡了十三年,杀个人跟碾死蚂蚁似的,根本没尝过厉害。

他咋就觉得自己能一直这么逍遥?全仗禹天成给惯的。这次杀王彧,陈胜龙急得直搓手:"咱得跑!留在这儿准没命!"熊磊倒好,瞪着俩无辜的大眼睛:"老师能干出过河拆桥的事儿?咱跟着他这么多年,他能把咱卖了?"陈胜龙听完差点没背过气去——合着您这杀人魔还当自己是金疙瘩呢?

我就奇了怪了,杀两个人眼都不眨的狠角色,咋就能天真成这样?禹天成之前帮他擦屁股的时候,他当人家是亲爹;可真到事儿上,禹天成保不保他谁知道?陈胜龙说得明白:"咱是工具,用完了就得扔。"熊磊偏不信,非觉得自己是特殊的那一个。这哪是天真?分明是被惯出来的蠢!

再看李仁俊,全程跟个木头桩子似的。熊磊开枪时他吓得腿软,事后估计也后怕——跟着这种脑子缺根弦的主儿,早晚得搭进去。禹天成呢?到现在都没露面,估计心里早盘算好了:熊磊这颗棋子废了,再换颗新的就是。什么师生情分,什么兄弟义气,在法律面前全是纸糊的。

说白了,熊磊的死就是自己作的。他总觉得有靠山就能横着走,可法律这把刀,从来不认什么"老师""兄弟"。十三年前他能逃脱,是禹天成钻了空子;这次呢?监控录像、目击证人、弹道痕迹,哪样不是铁证?就算禹天成想兜底,警察也不是吃素的。

最可笑的是他还觉得自己"天真无邪"。杀人时的狠劲哪去了?被抓时的后悔哪去了?到死都没明白——这世上没谁能当你的保护伞一辈子,更没人能替你扛住法律的枪子儿。他那所谓的"天真",说白了就是没长心眼儿,把别人的利用当真心,把侥幸当本事。

现在再看这场血案,哪是啥"意外"?分明是咎由自取。禹天成教他钻空子,陈胜龙劝他跑路,他自己偏要当"例外"。结果呢?血溅当场,人财两空,连条活路都没给自己留。

这事儿给咱提了个醒:甭管多牛的人物,犯了法都得伏法。别总觉得有"关系"就能摆平,法律这玩意儿,专治各种"天真"。那些觉得"我能永远躲在保护伞下"的人,迟早得像熊磊似的,摔得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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