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业主:对面天天光个大腚满屋子溜达那个邻居,一年多了,你要不要脸? 有女业主在业主群里吐槽,说某栋楼有个人一年多来天天不穿衣服在屋里晃,还骑动感单车,质问对方“要不要脸”“买不起窗帘吗”,最后放话“再有下次直接报警”。 不想看自己拉上窗帘不就看不到了吗?想起了以前的一个幽默,也是一个女子这样投诉邻居,警察去了,说根本看不到邻居家里,女人做了一下示范,原来是站到桌子上就能看到邻居家情况了! 更奇葩的是一美女家对面楼有个男的天天光膀子,美女觉得猥琐愤而报警,男的被拘留了三天。 回来后,男的越想越气,天天盯着对面女的一举一动。终于有次看到女的只穿内衣在家。高兴地打电话报警,结果被拘了15天。 人家在自己家里,房子人家自己买的。这总不能算是公共场所了吧。我纳闷了,报警吧,拘留吧总得有个罪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