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被打死一事,饭店固然不对,但狗主人的责任更大。而且饭店这么做,没有任何责任。 最近,湖南永州一金毛在饭店门口,被饭店工作人员拖进去打死一事闹的沸沸扬扬。目前不少网友纷纷指责饭店残忍,狗主人也扬言起诉饭店。 但是,我认为狗主人的责任更大。可以说狗主人要负主要责任。 既然养了狗,就要好好照顾。事件中狗主人称金毛是“越狱”,但我不相信狗还能自己打开门,大概率是天气热,狗主人不想遛狗,就放狗自己跑出去玩。 再说饭店门口来了一只这么大的狗,饭店方面肯定要采取措施。如果吃饭的人在饭店门口被狗咬伤,那饭店肯定要负责。所以说饭店采取措施,是对前来吃饭的人负责。但饭店采用的手段也太过激了一点,直接把金毛打死了。 但是从法律上来讲,饭店做法没问题,至少在法律层面没问题。我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凡是未挂犬牌和栓养犬养的狗,一律视为野狗进行捕杀,任何公民都有权捕杀。 所以这件事情最大的过错就是狗主人,建议对狗主人进行处罚,其资金用于提高城市犬养管理。 文明养狗,任重而道远。现在大家讨厌的并不是狗,而是没素质的狗主人。是这些人害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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