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蔡澜竟然在自传中曾分享过自己初次夜晚的细节。 他说:那年我15岁,身高六英尺,在青春期认识了一名卖化妆品的女生,叫歌里雅。 平常她在商场身穿粉色旗袍制服,因为旗袍开叉,会忍不住让人产生某种幻想。 自从见过她之后,每次放学我都迅速换了校服,穿着长裤飞奔去找她。 在她工作的附近徘徊了许多次,也不记得是谁先约对方喝咖啡。 经过交谈,我知道她十八岁,比我大一些,独自一人从马来亚来到此地,租房子住,她还有一个同学,家里人给这个同学购置了房产,他们经常会在房子里开派对。 有次,我受邀参加舞会,在她跳完恰恰之后,我第一次揽她的腰,在气氛微妙之际她提出自己不能接受“不”字。 跳完舞后就各自回家了,那晚什么都没发生。 直到有一天,我吃过晚饭在家温习功课时,忽然接到歌里雅的电话,她以悲怨的声音让我过去陪她一下。 这种情形下,我说不出一个不字。 于是,我匆忙在记事本中记录她的住址,穿好衣服竟忘了拿,到了她家附近一直徘徊,怎么也找不到她住在哪里,也没有电话联系,急得直跺脚心底暗骂自己愚蠢。 这时,歌里雅从三楼的阳台探出头来,我擦了擦额上的汗水飞速跑上去找她。 一打开门,她身披蓝色旗袍,脸上还有泪痕。原来是她的母亲叫她回去嫁人,她反抗,不回去。 顺理成章,安慰,拥抱,抚摸。 事情过后,歌里雅问我,爱不爱她。 我当时笨拙,觉得一说爱的话,她就会对我失去兴趣。于是我摇头,不,我们对面不多,怎么能够说上爱呢。 歌里雅整个人弹起来,反问我肯定不爱她? 我斩钉截铁说,不。 然后她大叫,我死给你看。 到了深夜,两点半钟,家里电话大响。父亲听后脸色骤变,一气把电话摔到沙发上。电话那头还传来,吃了多少粒药........ 父亲是文人,指着我气得说不出一句话,你......你.....你.....母亲处变不惊,姐姐更是镇定地说,她来处理,于是撕下记录地址那页,就开车出去了。 我紧张地一晚上都睡不着,也害怕,等到天亮姐姐回来了,不要紧,灌了咖啡,抠了喉咙,什么都吐出来了。 雨过天晴。 自此全家人没有提过这件事,直到我长大,到国外留学,在社会做事。 这是在《活过》记录的蔡澜少年时期的回忆,也许歌里雅只是成为一段小小的记忆,之后他们的故事谁也不得知,或许再也没有相见,或许就这样有惊无险,风轻云淡就翻过篇了。 看完这段,蔡澜如此不加掩饰、毫无保留的说出来,真的相信他说的一生有过61个女朋友了。 来源:《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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