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意偷窥还是无意撞见?最近,家住上海市的王女士遭遇了一起偷窥事件,竟然有男子站在连廊上偷窥自己。 据王女士讲,她家住在12楼,这天中午,外面雨下得很大,自己正躺在床上休息,不经意间通过衣柜的反光,看见有一个倒影在来回移动,扭头一看,发现一男子在连廊里鬼鬼祟祟、东张西望,吓得自己大气不出,赶忙钻进了被窝里。 为了弄个明白,第二天一大早,王女士就请人来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发现男子后来又来了三次,以同样的方式偷窥自己,于是果断地拨打了110。 对于王女士的做法,大多数人都认为有一些反应过度了,连廊属于公共空间,人人都可以在这里活动,咋就侵犯隐私了呢?王女士如果害怕被侵犯隐私,自己把窗帘拉上不就解决了吗? 有网友更绝,他们说,假如有一个女子在广场上赤身裸体,然后被大家看见了,是不是所有的这些人都要被判侵犯隐私呢? 在大多数人看来,王女士睡觉不拉窗帘才是被偷窥的关键,一味地把责任归咎在人家男子身上,说实话,还是有一些过分了。 当然,也不排除有人受生活环境等的影响,专门以偷窥别人为乐,对于这样的人,必须严厉打击,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形成威慑,维护社会安宁。 对此,你怎么看? 聊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