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建筑公司为了顺利中标医院工程,送10万元现金给时任医院院长】 【基本案情】2012年4月,x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附属用房工程招标,被告人湛某因x市政有限公司无投标资质,遂与x建工集团x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并以该建筑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后顺利中标。 由于x市人民医院迟迟未下达中标通知书,湛某担心废标,即在6月前后的一天送10万元现金给时任人民医院院长朱某。7月10日,该院向x一建发出中标通知书。 【辩护人提出】1、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2、被告人接到检察机关电话后即赶到指定地点,并如实交待了犯罪经过,系自首。 【证据】证人朱某、常某等人证言、书证承包合同、协议书、任职文件等证据。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湛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财,其行为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对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湛某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湛某在司法机关未确定其为犯罪嫌疑人,尚在排查询问时即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应当视为自首。 【法院判决】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法院判决,被告人湛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医疗刑事案例:建筑公司为了顺利中标医院工程,送10万元现金给时任医院院长】
梁伯伯
2024-08-14 2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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