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半年迟到32次,公司警告后解雇,法院判合法解除合同。 近日一起劳动纠纷案件

一闪闪的亮晶晶 2025-11-14 02:02:13

员工半年迟到32次,公司警告后解雇,法院判合法解除合同。 近日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二审判决,公司解除合同合法,维持原判。看完整个案件,同样做为打工人的我,这次我站公司。 案件回顾:邓某2020年入职公司,签定为期三年的合同,到期时间为2023年12月。在2023年6月份25日,公司倒查半年考勤记录,因邓某半年迟到32次,公司对此通报批评,6月27日微信提醒邓某整改无效,28日直接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2天,如不整改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结果29日邓某又迟到了。7月3日,公司以严重违规为由,跟邓某解除劳动合同。 邓某认为公司看他合同快到期,想零成本裁员,认为自己2021-2022年均有迟到,公司也没提出异议,于是不服上诉。结果邓某傻眼了,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需要给邓某经济赔偿。 是错就认!半年迟到32次,最多的一个月竟然迟到8次,每月工作日22天,就有接近一半时间迟到,站在公司角度,是个老板都不能忍。公司给予了机会整改却不珍惜,整改通知书下达第二天依然迟到,这不是打公司的脸吗?说实话,没见过这么懒散的打工仔!哪个打工人不想在老板面前多表现,争取升职加薪呢? 员工遇到不公平待遇时,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得自己在理!理在,公义在。 对此,你们支持员工还是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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