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查新规大升级,对网售药品重拳出击!

新浪财经 2025-11-01 17:55:43

国家药监局出台药品监管新规,对迅猛发展的药品网络销售领域祭出“重拳”。

01

网络抽检设“神秘买家”

线上售药监管无死角

10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5日。作为2019年版办法实施后的首次重大修订,全文9章67条的新规不仅针对性新增“网络抽检”专章,更在监督管理、违法处理与信息公开等方面亮出“硬招”,既为网络售药平台划定明确行为边界,也为消费者用药安全筑牢全流程防护网。

此次《意见稿》,直指近年来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痛点。随着网络售药市场规模逐年扩大,线上药品质量参差不齐、追溯难、追责难等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商家甚至存在线上线下“双重标准”的违规操作。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要求,国家药监局此次专门新增“网络抽检”专章,构建起针对性监管体系,让网络售药不再是监管“真空地带”。

网络抽检的“神秘买家”制度成为最大亮点。根据《意见稿》,抽样人员将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网络平台下单购药,全程不得透露抽检意图,确保抽样过程的真实性与客观性。针对处方药购买的特殊性,《意见稿》特别明确,抽样人员可商请医疗机构协助开具处方,破解了此前网络处方药抽检的实操难题。

样品送达后,检验机构将开展“三重核验”,逐一核对寄送包装完整性、药品包装合规性及追溯码有效性,同时记录购买账号、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关键数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从源头杜绝样品调包、替换等问题。

若检出不合格药品,《意见稿》明确,检验机构除常规通报外,需同步将检验报告、购买记录、物流信息等材料移送至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实现“平台监管责任+商家主体责任”的双重追责,以遏制网络售药乱象。

除网络抽检外,《意见稿》还优化了传统抽检流程。针对抽检中可能出现的批号混淆、样品数量不足等实际问题,明确可对符合条件的样品进行部分项目检验或转为探索性研究,既保障监管效能,又为药店减少不必要的经营干扰。同时,延续“评价抽验+监督抽验”双重模式,评价抽验聚焦辖区药品质量总体水平,监督抽验针对质量可疑药品精准发力,让抽检工作有广度又有深度。

02

监管、处置环环相扣

信息公开让用药更放心

发现问题是第一步,如何处置问题、控制风险、公开信息,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才是监管的最终目的。《意见稿》在监督管理、处理处罚和信息公开方面,构建了一个层层递进、高效联动的闭环体系。

《意见稿》对问题药品的风险控制提出了“立即性”要求。一旦收到不符合规定报告书,被抽样单位和持有人必须马上启动召回、自查、风险评估三大法定义务。尤为关键的是,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申请复验期间,对不符合规定药品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继续执行。”这意味着,企业绝不能以“已申请复验”为由拖延或停止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公众健康安全被置于最高优先级,为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新规体现了精准监管的智慧。《意见稿》指出,当有证据证明质量问题源于生产环节时,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可被酌情减轻或免除。规定既鼓励了零售端严把进货关、完善供应商审计,又避免了“一刀切”对合规经营者造成误伤,有利于将监管资源精准聚焦于问题源头。

监管措施方面,《意见稿》也形成了由轻到重的梯度。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抽检的单位,药监部门有权停止其相关药品的上市销售和使用;对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企业,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公开查处结果;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监管公信力的核心。《意见稿》对此作出了细致规定。

根据新规,公开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标示持有人、生产批号、被抽样单位(线上平台亦包含在内)、不符合规定项目及检验机构等。

新规一方面要求结果及时公开,另一方面也建立了暂缓公开机制,用于处理异议或配合案件调查,平衡了时效性与严肃性。同时,还设立了“更正公开”机制,发现公开不当需在5个工作日内原范围更正。

03

网购药品陷阱多

监管“组合拳”筑牢安全网

近年来,网购药品因便捷性备受消费者青睐,但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设下陷阱,让不少人“吃药”又吃亏。

2025年9月,广东开平一男子在网上下单“特效药”后,客服以“海关需创建虚假物流订单”为由诱导其刷单,前期返还小额佣金,后续以“账户冻结”为由骗取2.3万元。

广西玉林一名消费者因腰椎病网购“九龙风湿王”,服用后出现心跳加速,查询发现药品批准文号系伪造。经查,商家罗某志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药,涉案金额超7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更有犯罪团伙通过虚构“老中医”身份,将成本仅70元的普通药品包装成“百年秘方”,以1596元的高价销售给眼疾患者。该团伙通过话术夸大药效,宣称“60天治愈青光眼”,导致全国6000余名老年人被骗,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面对网购药品乱象,国家层面也在持续强化法律法规建设与执法力度。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将网络销售药品纳入监管;2022年正式实施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需公示许可证信息,处方药销售须凭真实处方,第三方平台需对入驻商家资质进行审核。

与此同时,各地监管部门也纷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监控网络药品销售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

随着法律法规的持续完善与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药品网售“随手下单、真假难辨”的野蛮生长时代正在成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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