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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砀山县法院:三化协同,推动先行调解规范高效

砀山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定分止争、高效便民”为目标,通过机制化建设明确流程、多元化联动整合资源、智慧化手段提升效率,扎实推进先行调解工作,最终实现实质解纷的治理效果,既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节约司法资源。

一是机制化筑基,以规范流程锚定调解效能。通过标准化流程设计,确保先行调解“高效、规范、有序”,避免“久调不决”或“调而无果”。引导与分流,当事人立案后,由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或“调解引导员”主动释明先行调解的优势,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先行调解团队,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当日接收、当日启动调解”;对复杂案件,明确调解期限,简易程序7天,复杂程序15天,避免拖延。调解过程“规范化+灵活性”结合。调解中既遵循基本程序,又注重灵活施策,对家事纠纷,采用“背靠背”沟通、情感疏导等方式;对商事纠纷,聚焦利益平衡点,引导双方达成补偿、分期履行等方案。同时,全程记录调解过程,确保内容可追溯。调解后“无缝衔接”。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解决“调解后不履行”的痛点;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将案件移交诉讼团队,已开展的调解工作可作为诉讼材料沿用,避免重复劳动。

二是多元化联动,以资源整合凝聚调解合力。先行调解并非法院“单打独斗”,而是通过联动各方力量,构建“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纠纷化解体系,2025年5月,砀山法院选派法官团队入驻县综治中心,一线调处矛盾纠纷。对接基层治理力量。与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联动,将部分纠纷直接委托给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对涉及村规民约、邻里关系的案件,邀请村干部、网格员参与调解,借助“熟人社会”优势化解矛盾。联动行业与专业机构。针对医疗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专业领域案件,与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合作,引入行业专家参与调解,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构建“府院联动”平台。与公安、市场监管、人社等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行政调解的案件,如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仲裁,实行“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衔接,避免当事人“多头跑”。

三是智慧化赋能,以技术手段提升调解质效。借助信息化手段打破时空限制,让先行调解更便捷、高效。推广在线调解平台。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上法庭”“共享法庭”等线上系统,当事人可通过手机、电脑远程参与调解,无需到法院现场。平台支持视频连线、证据在线提交、调解协议电子签章等功能,尤其适用于当事人异地、行动不便等场景。类案推送与方案生成。通过系统检索全国法院同类调解成功案例,自动提取争议焦点、调解金额、履行方式等核心要素,供调解员参考。对于简单纠纷,系统可生成标准化调解方案,调解员只需根据当事人意见微调,方案采纳率超70%。数据赋能精准调解。运用大数据分析辖区内纠纷类型、高发领域、调解成功率等数据,为调解资源分配、调解策略优化提供参考,实现“靶向调解”。